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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山区开发农业 促山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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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省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地处山区,八个贫困县和经济欠发达县(市)都在山区和半山区。加快山区经济的发展,尽快地帮助山区人民摆脱贫困,奔向小康,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九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山区的投资开发力度,加快山区经济的发展步伐。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其中一半有偿,一半无偿),连续5年累计安排15000万元,建立山区开发性农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武义、磐安、泰顺、文成、永嘉、龙游、衢县、常山、江山、开化、遂昌、松阳、云和、景宁、青田、庆元、龙泉、丽水。
作者 洪小然
机构地区 浙江省财政厅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6年第12期31-3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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