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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作废发票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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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税部门对作废的发票处理和保管有这样的规定:将作废的发票各联,在注明“作废”字样后全部保留在发票存根本上.
作者 施亦愚
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4年第7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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