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6月27日,已经颁布施行二十多年的《统计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修订,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与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统计法》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和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的公信力是这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新《统计法》的施行,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作者结合在统计工作中的体会,选取新《统计法》中的三点变化,试就新《统计法》施行后如何加强统计工作进行了探讨。
出处
《时代金融》
2011年第8X期199-20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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