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由于搞股份制受一些条件的约束,对一些中小企业而言,改革将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股份将以国家股、法人股、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的形式出现。
出处
《渔业经济研究》
1998年第2期17-19,共3页
Fisheries Economy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