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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家:学生应为不良行为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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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心理学教授应湘认为,草案规定的责罚是在学生发生推搡、投掷硬物等危及他人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处理方式之一,处理的目的是告诉学生要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教师责令学生慢跑、站立等只是控制学生不当行为的有条件的手段。该规定可在实践中训练和培养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对他人生命、人格的尊重。
出处 《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电子版)》 2019年第9X期105-105,共1页 China Journal of Multimedia & Network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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