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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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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政合同之所以成为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概念,就在于大陆法系存在公法与私法概念的划分,但是行政合同的司法救济模式的理解未必只能服从于各国具体司法政策与实践。其界分的判断标准应当以"利益说"为基础并加以修正。
作者 雷蕾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网络财富》 2009年第4期133-133,共1页 Intemet Fortu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崔建远.行政合同之我见[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99-102. 被引量:42
  • 2余凌云著..行政契约论 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339.

二级参考文献1

  • 1王名杨.法国行政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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