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7月,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TICCIH)通过了旨在保护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在《下塔吉尔宪章》中工业遗产的界定为:'工业遗产是指具有历史价值、技术价值、社会意义、建筑或科研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建筑物和机械、车间、磨坊、工厂、矿山以及相关的加工提炼场地、仓库和店铺、生产、传输和使用能源的场所、交通基础设施,除此之外,还有与工业生产相关的其他社会活动场所,如住房供给、宗教崇拜或者教育。'[1]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
出处
《都会遗踪》
2010年第1期92-96,共5页
Cultural Heritage of C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