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特称判断应作重新解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性质判断表示作为主项和谓项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性质判断的类型是根据主、谓项的外延关系的类型划分的。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传统的形式逻辑对于A、E、I、O四种类型的性质判断作了明确界定,用欧拉图可以表示为:
作者 孔红
出处 《思维与智慧(上半月)》 1993年第6期26-29,共4页 Thinking and Wisdo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