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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荒政弊端初探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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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灾荒,是指自然界给人类社会所造成的祸害,通常指水灾、旱灾、冰雹、蝗虫、地震等自然灾害给人类所造成的物质上和生活上的损害和破坏。灾荒的出现必然要导致社会秩序的紊乱,如流民的出现,农民起义的爆发等。为了挽救社会经济的崩溃,防止农民的起义,稳定其封建统治,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救荒,一再颁布救济灾荒的法令制度,形成所谓荒政。清朝是最后一个封建王朝,集几千年封建荒政之大成,把救荒之政推到一个较高的水准,丰富和发展了荒政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封建政治制度。
出处 《商丘师专学报》 1992年第4X期58-64,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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