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子商务的经济实质是一种交易组织方式,其需要满足需求、信息与信任三个交易要素。从现有的电子商务实践来看,存在三种信息与信任供给模式,即品牌网店、淘宝网和网约车模式。其中,电商平台分别充当信息传递者、信任构建者和信用承担者的角色。其所需的治理方式和治理重心均有所不同。未来电商平台内部治理应当先按照'三大步三小步'的方法对电商平台的情景化交易角色进行识别,再有针对性地展开信息、信用风险与一体化规制,进行差异化治理。
作者
周素华
陈润平
Zhou Suhua;Chen Runping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9年第1期68-77,共10页
Graduate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经济法教学中量化分析方法的引入研究”(项目编号:YJLX19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