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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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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日前发布实施。《导则》指出,海绵城市建设仅对城市低影响开发进行设计指引。其中提到,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城市水系等典型城市下垫面,应进行低影响开发建设。应按照因地制宜和经济高效的原则,结合不同区域水文地质、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特点及技术经济分析进行设置。城市绿地与广场低影响开发对象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17年第10期11-11,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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