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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帐外生产经营和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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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范围越来越大,经营渠道愈来愈多,而在各种社会监控措施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及其职工就利用各种可乘之机,进行帐外生产、经营和分配,偷漏国税,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1.帐外生产。有的职工利用企业的车间、水电、工具甚至原材料,加工产品私自使用或转手牟利。有的营业员将零头布(甚至整匹布)加工为成衣后,利用门市部,加价出售。某公司综合门市部,仅1986年此类帐外加工就偷税一千多元。 2.帐外经营。少数职工,利用企业的没备。
作者 刘慎锐
出处 《武汉财会》 1988年第8期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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