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考古学的一些基本准则:判断一处遗迹的时代,除了根据地层叠压关系以外,最主要的是依据是该处遗迹内出土的包含物。在利用包含物对遗迹进行断代时,需对遗迹内的包含物作全方位分析对比,而不能依据个别或部分器物来断定该处遗迹的时代。如果同一处遗迹内的包含物时代有早有晚,那么最晚的一件或一组器物就是该处遗迹的最早年代。《忠县哨棚嘴遗址发掘报告》没有明说秭归庙坪遗址H1、H2的年代问题,但结合考古学基本准则综合分析:给人的印象是秭归庙坪遗址H1、H2的年代属于屈家岭文化时期,或者H1、H2中至少有一组最晚的器物年代属于屈家岭文化时期。换句话讲,如果庙坪H1、H2中有器物年代晚于屈家岭文化时期,那么其时代就属于石家河文化时期,依次类推,哨棚嘴第二期遗存的年代就不属于屈家岭文化时期,定为石家河文化阶段较为合理。
出处
《长江文明》
2015年第2期13-19,共7页
Yangtze River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