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保密法的修订较大,主要体现在缩小了国家秘密事项范围和定密主体范围;增加了新形势下的保密防范能力;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的保密管理职能,以及相关违规的法律责任。修订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作了充分考量:一是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
出处
《中国信息安全》
2011年第1期34-34,共1页
China Information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