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原会计科目与新会计科目的衔接和转换,对于事业单位实现其原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平稳过渡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第10期38-41,共4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