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内部司法鉴定一直未能与侦查鉴定相区分,出现了"自侦自鉴""侦鉴合一"的乱象,这对最终鉴定意见的公正性、客观性造成了不利影响,严重制约了司法的公正及公信力。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侦查机关内部侦鉴分离应作为加强现代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而被采用。结合法律的基本原理与国外成熟的经验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侦鉴分离制度,即侦查与鉴定的相对分离而不是绝对分离、职能或机构的分离而不是机关的分离。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7-12,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