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探索改善国家治理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的根本政治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对此,必须进一步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8年第11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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