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可变利益实体视角,梳理我国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法理逻辑。研究发现双重股权结构引入我国可以提升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地减少隧道挖掘行为,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尝试将双重股权结构引入我国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可行性。本文借鉴美国法律对双重股权结构的政策规定与制度设计,分别从法律层面和公司制度层面提出建议,对我国双重股权结构进行制度设计,以期为我国制定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相关的政策和公司制度作参考。
出处
《财会通讯(中)》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80-83,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6CGL014)"可变利益实体下我国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制度设计与风险防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