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是P2P网贷市场中的重要资源,是市场主体决策的基本依据。P2P网贷信息规则在性质上属于一种法律规范,体现了法律理性的技术价值;P2P网贷信息规制是依托大量的信息规则,借助信息工具的中介功能,实现特定治理目标的控制手段。通过梳理我国现有P2P网贷监管规则的文本可知,我国P2P网贷信息规则的核心功能在于满足监管需要,侧重于获取事实信息,缺乏对金融监管机关、P2P网贷平台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交流机制的规定。从信息规则到信息规制,体现了信息视野下P2P网贷治理从规则文本到多元规制的提升。P2P网贷信息规制在制度导向上须平衡各方信息占有,强化金融监管机关的信息能力并增进风险信息的交流;在制度设计上应明确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定位,实施"自我承诺类"信息规则,构建公共化的信用信息平台,并完善投资者风险信息教育。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8年第5期75-83,共9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
基金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与监管法制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16BFX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