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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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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2014年6月28日,A公司为中标"C市轨道交通车站制冷机房集成冷冻站采购"项目向B出具承诺函,载明:一、双方工作:B负责该项目前期及中标后公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A公司负责投标文件的制作,合同的执行及其相关费用,包括投标保证金、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合同执行过程中需垫付的资金等。
出处 《中国招标》 2018年第39期38-40,共3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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