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不作为犯中的先行行为是否涵盖过失犯罪行为——以“交通肇事后逃逸”为视角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中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为视角,以是否让法律处于危险状态为标准,判断行为可以涵盖过失犯罪行为,认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应遵循司法解释的标准,认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合理地化解了将"逃逸"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标准与过失犯罪行为能够产生作为义务的冲突。
作者 李海
机构地区 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处 《才智》 2014年第18期240-240,共1页 Ability and Wisdo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