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关于我国专利无效程序是否适用最宽合理解释的争议颇多,未有定论。探究美国最宽合理解释适用的新变化,可以发现,其作为专利授权程序的权利要求解释规则有利于探寻权利要求范围、勘定权利要求边界,但其宽泛而不够精确的规则设计无法满足专利无效程序寻求权利确定性的迫切需要。这有助于阐明在我国专利无效纠纷解决"双轨制"下,专利无效程序不应适用最宽合理解释。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68-74,共7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利权的不确定性与专利诱饵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3BFX12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