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着相关文件级别低、缺乏统一绿色信贷标准、贷款企业过度包装和政府银行合作不畅等问题。为促进绿色发展的经济体系的建立,依据风险存在理论和外部经济性理论,从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角度应不断完善法律尤其是加强确定性、强制性立法,引入第三方贷款项目环境社会评估机构,完善绿色信贷执法和监管法律制度,搭建商业银行与政府环保部门的信息沟通平台。从商业银行自身角度应完成由"经济人"向"生态人"的身份转变,同时贯彻践行赤道原则,主动推动绿色信贷实施。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第8期125-127,共3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