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正式开展。据了解,天津市财政局明确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2017年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应采尽采、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政策功能落实(特别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合同管理、履约验收和质疑答复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检查工作分为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汇总处理三个阶段。检查时间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11月中旬结束。
出处
《中国招标》
2018年第33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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