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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要避免三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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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工业化城镇化起步早、发展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未来“谁来种地”问题逐渐显现。近年来,江苏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的重要指示,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推进、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力度,引导各类新型主体各展所长、融合发展。
作者 贾婷婷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第8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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