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居民生活成本逐年增长,但我国各项分类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并没有相应调整。我国当前个税税前费用扣除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利于其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职能:一是尚未将类似抚养子女等特定的生活成本作为专项费用进行扣除;二是固定的免征额加重了中低收入工薪阶层的生活负担;三是未考虑到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规模差异以及财务制度健全情况等因素。当前的税前扣除标准制度不利于降低减少小规模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最后,文章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出处
《中国物价》
2018年第8期16-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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