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或对抗要件,因此当不动产作为强制执行标的时,往往需要借助登记才能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权利。而不动产登记查询的便捷性、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登记活动的规范程度等都对不动产强制执行的实践产生影响。本文从案外人异议事由扩大、形式判断原则放宽等问题入手,构建并论证了我国不动产登记样态与部分执行现象间的因果关系,并指明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道路。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5期2-10,共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