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场所安全检查作为反恐防爆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使用的广泛性、保障安全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在公共安全防控工作中日益显现出来。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公共场所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与安全检查作为最后一道安全防线的地位形成反差,对实施安全检查的实际意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应在对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立法的主要思路和拟采取的制度措施。
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23-26,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