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级安排用于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扶贫资金规模逐年增加,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该类扶贫资金的最终核算单位一般为村级经济组织,其账务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虽然财政部早在2004年就印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但由于各地村级组织情况不同以及经管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同,村级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核算也千差万别。笔者根据对基层情况的了解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试就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村级财务核算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以下不成熟的想法,并与各同仁共商。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第4期6-7,共2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