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色盲人群在我国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要求平等保护包括色盲者在内的少数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有关色盲者权益的制度限制并不尽合理,色盲者已有的法定权利因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亦难以变成现实权利。我们认为应当反思现行的相关制度。一方面,可以适时取消法律、法规中对色盲者权益的不合理限制;另一方面,还应当采取特别的措施有效保障色盲者法定权利的实现。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21-125,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