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不同土地所有制下征收房地产税、土地出售价格或出租租金的依据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利益分配认识的混乱导致我国房地产税改革过程中出现"矛盾论""重复论"和"合一论"等争议。本文认为,我国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不重复、不矛盾,也不应该合二为一,未来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应各自分开征收、独立存在,并建议健全土地拍卖制度和建立土地出让地块小型化制度。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63-67,共5页
基金
福建省科技厅2018年软科学计划项目"福建省区域税收负担差异分析与经济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8R00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