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居民对公共服务的要求日益增加,但是省以下地方政府由于财权和支出责任界线模糊、自有税源不足、高度依赖房地产相关收入等问题,对于公共服务的提供缺乏可以自主支配的可持续性的资金来源。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符合"受益原则"并且适合作为省以下地方政府自有税源的地方税种,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从房地产税为基层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融资的功能出发,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通过全国县级数据探讨地方的房地产税税率,希望在反映房地产税的财政收入功能基础上较真实地测算出未来房地产税开征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制定房地产税税率的依据。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46-51,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经济增速下行条件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先导预警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5CJY074)的阶段性成果
中央财经大学青年创新团队
中央财经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
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