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代国家礼典分为吉、凶、宾、军、嘉五大类,分别涉及冠、婚、丧、祭、朝、聘、射等大大小小的诸多礼仪和礼制。在不同名目与不同等级的礼典活动中,有繁复的礼仪程式和与之相谐配的用乐标准和要求。而"五礼"中,仅凶礼仪式中"无乐",即没有音乐的唱奏活动,但有许多与乐人、乐器相关的仪节,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了解凶礼仪式中不乐、彻县的场合及规定,并对凶礼仪式"无乐"现象进行内在意义的探讨。
出处
《黄河之声》
2018年第7期12-13,15,共3页
Song of The Yellow R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