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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的理想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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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虽然经过多次修改,但是按照不同所得类型分别课征的制度框架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这种分类课税的模式与国际上实行个人所得税综合课征制度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并未将一个人一定期限内的各类所得汇总并且采用统一的税率来计税,而是在所得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在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方面实行区别对待。由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设置了11个不同的征税所得类型,因此有一个说法认为我国有11种个人所得税。虽然这种说法略显夸张,但也不无道理。因为这种对不同类型所得区别的征税制度,事实上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成为一个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打包”税种。
作者 朱为群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第3期16-18,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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