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们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联系协调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方法和途径,从而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公正执法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建立了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通报工作制度。为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们每年除了坚持年初和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外,还及时将院内制发的文件、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以求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仅1998年以来,我们就向市人大报送各种文件和信息近百份。今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