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案监督是近几年来人大监督实践中出现的一个监督形式。在个案监督中,我感到应在围绕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只有这样,才能树立权力机关的权威性,也才能推动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事实清,法律明是个案监督取得实效的前提人大个案监督离不开个案所依据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如果离开这些去监督个案,我们的监督工作就无法体现个"准"字。实践中,我们只有对个案的事实掌握得清楚,所适用法律掌握得透彻,才能为个案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正式立案要结果的个案,我们掌握这样一条原则,即在立案前进行必要的初查。初查过程不仅要研究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提供的证据,而且也要听司法机关对案件处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严格把好立案关。实践中我们感到,立案要结果的个案如果搞得实一点,就为下一步实施监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不该要结果的要了,不仅反映出我们工作上的随意性,影响司法监督的形象,而且还会给司法机关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