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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形成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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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给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认真研究这一重大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解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小平同志法制思想的具体化。早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乔石同志就曾讲过"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李鹏同志也多次讲过: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和基础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全国人大九届任期的五年内要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作者 赵国伟
出处 《吉林人大工作》 1999年第7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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