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绿色旅游是以"回归自然"和"环境保护"为旨归的新型旅游形态。发展绿色旅游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地区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也有助于提高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相较于其它的旅游形态,实现绿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除了要求对绿色旅游资源的切实保护,还取决于整个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发展、整个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生态保护知识的完善。以法律促进绿色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法律解释的办法来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也必须保证公正和科学的司法和执法,还要求广大绿色旅游的开发者、经营者、参与者树立权利意识,积极开展守法宣传。
出处
《经济师》
2018年第3期85-85,87,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