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基本上都买票进电影院看过电影,也都基本上遭遇过映前广告的经历。不管观众愿意不愿意,电影正片放映前先放上几段广告,这已成为电影行业的通行惯例。当下,为利益所驱使,电影院以惯例为借口,滥播映前广告的行为,依然很严重。对映前广告,观众虽然反感甚至是厌恶,但也很无奈。为了映前滥播的几分种、十几分钟广告的这种“小事”而与电影院较真的,基本上没有。可是,江苏省南京市的一位女影迷,却不想再忍了,针对映前广告滥放的问题,与电影院打了一场别人不愿打的“小官司”。然而,就是这起江苏省首个针对映前广告的“小官司”,却折射出我们大家经常遇到的与我们紧密相关的一个法律问题——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8年第5期38-40,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