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社会·保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将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内所有药品全部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药品目录乙类范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各市(州)要积极探索多种方式加强国家谈判药品管理,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第11期41-4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