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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格权商品化的“权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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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格权商品化是传统人格权为适应商事发展所延伸出的经济权益或权利及权益束,具有可保护的价值。面对频发的相关纠纷,虽然对人格权商品化的保护路径散落于各个单行法中,但是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争议。对于"乔丹商标案"来说,其最终的争议解决路径就目前来看无疑是最经济、最明智的方式。人格权商品化的完整理论体系仍待进一步研究及完善。
作者 张旭蕊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传播与版权》 2017年第12期174-17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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