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理论提出多年,但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尤其是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宗教工作也由此焕发新的生机,给这一理论注入了诸多新鲜内容。首先肯定了宗教凭借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的促进作用;其次,宗教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还能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第三,宗教在起到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可能起到消极作用,需要完善各项条例规章,将涉及宗教的各项事务纳入法律法规的监督框架之下。
出处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61-64,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