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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人还是被害人:清代亲属相犯案件中的缘坐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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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法律由于缺乏亲属相犯不适用族刑(缘坐)的明确规定,难免出现被害人为犯罪人缘坐的情形。同时,由于亲属相犯案件中的缘坐人身份模糊,既是犯罪人又是被害人,是否该罪及亲属,总是一个司法难题。因此,此类案件总是作为特例来看待,正常的司法程序被打破,导致司法个别主义,从而在根本上损害了法律的形式化发展。
作者 魏道明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7年第6期168-173,共6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魏道明著..始于兵而终于礼 中国古代族刑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6:244.
  • 2魏道明著..秩序与情感的冲突 解读清代的亲属相犯案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244.
  • 3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 二四七号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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