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医疗机构19个功能区命名标准统一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内通用医疗服务场所的命名》11月1日起施行。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内各科室或部门中具有相同医疗服务功能的场所的名称,包括分诊台、候诊区、护士站等19项,并对各场所的功能、基本设施配置及特定要求作出详细规定。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7年第12期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