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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补偿基层就业大学生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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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浙江省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今年起,自愿到该省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出处 《广西教育》 2017年第32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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