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4年宪法从根本上奠定了我国行政区划的法律基础。1975年修改的宪法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其行政区划的内容偏离了正确的轨道。1978年修改的宪法中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中一些有关行政区划的内容,但在有关行政区划的设置上仍保留了人民公社。1982年修改的宪法基本上恢复了1954年制定的宪法中行政区划的内容,并增加有关特别行政区的条款。我国宪法中有关行政区划内容的变化折射出宪法内容的修改受到我国政治环境的影响较大。如果政治偏离宪法,宪法没有得到正确修改和实施,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就会受到干扰。此外,好的宪法实施会带来很好的社会效应。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发生的巨大变化是1982宪法正确实施的有力见证。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6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