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代表制和民主关系的最新理解,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挖掘两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通过考察代表制的起源问题,并明确界定代表制、代议制政府和民主等几个易混淆的概念,我们发现在代议制民主过程中,"民主"不应当放在优先的位置,因为民主是否能够充分发展往往要受到代表制的局限;相反,"代表制"应当优先于"民主"——这不仅仅是因为代表制左右了民主发展的进程,还因为从内在逻辑上说代表制可能是包含了民主这个特殊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基于此,我们进一步考察民主和代表制在我国的实践形式。民主在我国的实践体现为组织方式上的民主集中制,和实现形式上的基层民主、协商民主和党内民主。代表制在我国的实践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党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梳理各自脉络我们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中国特色代表制之间,各有逻辑线索,并且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不太能对中国特色代表制产生影响;相反,中国特色代表制却能影响、规约甚至某种程度上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这种逻辑关系,与西方代表制和民主之间的逻辑关系的相似之处,对于如何通过排列代表制和民主的改革顺序,以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启示。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00-108,共9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福利危机与民主调适机制研究"(编号:17CZZ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