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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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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指导意见,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三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一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试点,为期一年。
出处 《辽宁经济》 2017年第2期7-7,共1页 Liaoni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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