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改革"1+3"意见方案,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分工过细、职能交叉、资源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江西省抚州市公安机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自2016年10月开始,从市级公安机关到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大部制"警务改革。通过机构优化配置、人员优化重组、资源优化整合和服务优化集中,基本实现了公安工作的转型升级,改革成效明显。抚州市公安局这次的"大部制"警务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力度大、模式新、措施实、亮点多,短期内凸显改革成效,释放改革红利,其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值得各地基层公安机关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