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对保险理论发展历程的梳理中,发现保险本质被多元化和模糊化;保险功能与保险本质相互混淆;保险功能不断创新,却未分清主次,也未突出保障功能的首要地位。理论的误导使实务中存在明显偏误。保险产品甚至完全脱离了保险本质,夸大社会管理功能、加重保险负担等做法违背了“保险姓保”的理念。“保险姓保”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坚持“保险姓保”终将导致保险业的消失。通过完善金融行业法律,基于产品而非行业来划分监管职能,明确保险法律定义中的保障功能,在法律上确定“保险姓保”的法律地位;并且设计保障能力的技术测试标准,从技术上确定“保险姓保”的最低门槛;这样才能稳固“保险姓保”的理念,使保险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7年第6期16-34,共19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